卫生许可证
卫生许可证,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,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。
办理条件
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"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,并按照规定服务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;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是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。"
材料清单
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二份,填写单位名称及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,其它内容按实际情况填写,空格处填“无”;
2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(董事会决议、章程、任命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);
3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记录及复印件。
4、申请单位在工商局取得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办理周期
20个工作日
需要办理的企业
美容店,美发店,美甲店,游泳池,宾馆等公众活动场所。